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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宁县城区水源地保护等项目获亿元专项资金扶持

    信息发布者:李店镇上杜村
    2016-11-28 19:38:17   转载

      日前,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6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1亿多元,用于静宁县城区水源地保护及葫芦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建设。

      东峡水库是静宁县城区居民饮水的主要供水来源之一,由于受上游宁夏隆德生产生活污水影响,水库污染问题长期存在。近年来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一直在积极协商解决,2014年7月东峡水库污染问题被中央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国家环保部高度重视,2015年1月29日,国家环保部组成专门调研组,就东峡水库水源地受渝河上游宁夏隆德县生活和工业污水排放,导致库区水质不断恶化,严重影响静宁县城区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展开专题调研,并就解决水污染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市、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在落实国家环保部、省政府要求,切实加强水源地及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的同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调研论证了静宁县城区水源地保护及葫芦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并积极向国家、省上汇报,获得了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支持。

      该项目主要围绕静宁甘泉和东峡水库水源保护区及葫芦河流域的环境管理,从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污染源清理整治、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生态修复治理等方面进行建设,建设年限为2016年-2017年。目前,静宁县正在着手实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后,可有效改善葫芦河生态环境,防范饮水安全问题,消除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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